2024年,最新遺囑規定,首先自己寫遺囑,還可以請他人代寫遺囑,打印遺囑或者以錄音錄像的方式立遺囑,除此之外還有口頭遺囑和公證遺囑,只要符合咱們國家法律規定,不管以哪一種方式訂立的遺囑都是有效,法律認可,但是具體細節最好咨詢專業的重慶律師,保障遺囑受益者和定立者的權益。
編者備注:在遇到需要立遺囑的時候,該怎么辦呢?這時,你應該要想到“我要找重慶律師”。因為重慶律師是擁有專業法律知識提供法律服務的專業人士,能夠第一時間幫助您爭取最大的利益。
根據民法典: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條 【自書遺囑】自書遺囑由遺囑人親筆書寫,簽名,注明年、月、日。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條 【代書遺囑】代書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由其中一人代書,并由遺囑人、代書人和其他見證人簽名,注明年、月、日。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條 【打印遺囑】打印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遺囑人和見證人應當在遺囑每一頁簽名,注明年、月、日。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條 【錄音錄像遺囑】以錄音錄像形式立的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遺囑人和見證人應當在錄音錄像中記錄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條 【口頭遺囑】遺囑人在危急情況下,可以立口頭遺囑。口頭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危急情況消除后,遺囑人能夠以書面或者錄音錄像形式立遺囑的,所立的口頭遺囑無效。
刪除了公證遺囑的優先條款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條規定: 遺囑人可以撤回、變更自己所立的遺囑。立遺囑后,遺囑人實施與遺囑內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為的,視為對遺囑相關內容的撤回。立有數份遺囑,內容相抵觸的,以最后的遺囑為準。 即被繼承人可以隨時按照自己的意愿變更遺囑而無需經過嚴格的公證程序。當然從另一方面說,遺囑變更自由也增加了遺囑的不確定性,容易引發遺囑相關糾紛。
最后作為專業法律文書,訂立遺囑時建議聽取專業人員意見或者聘請法律專業人員進行起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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