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可以離婚,但是患性病這不構成認定夫妻感情破裂的情節,如果對方不同意離婚,第一次起訴是不會判決離婚的
律師說答案:可以離婚的
丈夫或妻子患性病,另外一方可以提出離婚的。若當事人選擇協議離婚,只要雙方能訂立書面離婚協議,共同申請離婚登記,經過三十天冷靜期,即可領取離婚證。若無法協議離婚,可向法院起訴,法院經調解無效,且確認雙方感情破裂的,應準予離婚。
關于離婚,協商不好,到被告戶口所在地或經常居住地法院立案起訴。性病是屬于性接觸傳播疾病,得了性病和離婚是兩回事,這個不能作為離婚的借口。另外,如果得了性病,一定要及時治療,否則很有可能會傳染給對方。當男女雙方婚姻走到盡頭的時候,很多人會選擇離婚。而在我國離婚有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兩種方式。但不管選擇哪一種離婚方式,男女雙方都必須按照法律規定的要求進行離婚。
但是患性病這不構成認定夫妻感情破裂的情節,如果對方不同意離婚,第一次起訴是不會判決離婚的。婚姻自由包括結婚自由和離婚自由,沒有離不了的婚,如你離婚意愿堅決可以單方向人民法院起訴離婚,第一次判決不離,六個月后再次起訴離婚,一般來說,第二次起訴離婚會判決離婚。
重慶男子小楊和妻子小梅經歷多年戀愛長跑后,終于修成了正果,步入了婚姻的殿堂。為了備孕生娃,婚后一周,這對年輕的夫妻來到了婦幼保健院。然而,一紙證明猶如晴天霹靂,徹底摧毀了小梅新婚燕爾的喜悅——小帥檢測出了梅毒陽性。醫生“建議暫緩結婚”。
為了能夠進一步確診,小帥到其他正規醫院進行了免疫檢驗,檢驗結果均呈梅毒陽性。小梅難以接受這一現實,內心十分痛苦。雙方為此爭吵不斷,緣分也走到了盡頭。小梅起訴到九龍坡法院,以小帥婚前隱瞞重大疾病為由請求撤銷婚姻關系。
法院審判
庭審中,被告認可婚前未告知患病事實,且目前尚未治愈。九龍坡法院經審理認為,梅毒屬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規定的乙類傳染病,屬于醫學上認為影響結婚和生育的傳染病,對于原告作出結婚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實完整具有重大影響。被告認可早于辦理結婚登記前患有梅毒,但未向原告履行婚前告知義務。現原告在法定期間內主張撤銷婚姻關系,事實清楚,于法有據,依法應予支持,遂判決撤銷原、被告之間的婚姻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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