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解答
把福壽螺做田螺賣,屬于欺詐,一般是違規的。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三倍;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五百元的,為五百元。
消費者遇到欺詐,是可以退一賠三的。法律規定,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三倍;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五百元的,為五百元。
近日,媒體暗訪福壽螺產業鏈引發關注。據報道,湖南常德市漢壽縣巖汪湖鎮黃蘆山村一加工廠,主賣去殼的福壽螺凍肉,一年銷量幾百噸,主要銷往餐飲店和預制菜工廠。28日下午,記者從漢壽縣巖汪湖鎮政府處獲悉,報道中提及的“漢壽縣湘緣特種水產加工廠”已被查封,目前縣市級領導均在現場處置,具體情況仍在調查中。常德市市場監管局工作人員表示,目前多部門正聯合調查此事,調查結束后會有正式通報。
壽縣湘緣特種水產品有限公司、宏泰食品廠兩家企業使用福壽螺冒充田螺肉銷售的問題后,漢壽縣高度重視,迅速行動,立即成立由縣市場監管局牽頭,縣公安、環保等部門組成的聯合執法組趕赴現場,聯合執法組已對涉事企業進行了查封,對所有成品、半成品及原料進行了現場封存,公安機關已將涉事企業法人傳喚到位。后續依法依規處理情況,將及時向社會通報。
漢壽縣將自覺接受輿論監督,吸取教訓、舉一反三,立即在全縣開展涉福壽螺違法銷售專項行動,全面查隱患、補漏洞,嚴厲打擊違法違規行為,進一步規范從業者生產經營行為,切實保障人民群眾飲食安全。
我們用專業的法律知識,相似判例來幫您解答,快速達成您的訴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