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6日,江西南昌一后媽毒打繼女,女童被打得不敢在家里哭,只得到鄰居家才敢哭!我們一起來了解一下這個案件,一起看看兒童被家暴怎么判刑呢?
1、家暴兒童,只有達到情節嚴重的標準,才會判刑,處二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家暴兒童,致使兒童重傷、死亡的,判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六十條 虐待家庭成員,情節惡劣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傷、死亡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款罪,告訴的才處理,但被害人沒有能力告訴,或者因受到強制、威嚇無法告訴的除外。
第十三條 一切危害國家主權、領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國家、顛覆人民民主專政的政權和推翻社會主.義制度,破壞社會秩序和經濟秩序,侵犯國有財產或者勞動群眾集體所有的財產,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財產,侵犯公民的人身權利、民主權利和其他權利,以及其他危害社會的行為,依照法律應當受刑罰處罰的,都是犯罪,但是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的,不認為是犯罪。
7月16日,江西南昌一后媽毒打繼女,女童被打得不敢在家里哭,只得到鄰居家才敢哭!
這是女童鄰居發的視頻,視頻稱,女童的后媽天天打她,打得全身都是傷,被打女童身上也是青一塊紫一塊,甚至臉上都有血跡,眼角也有裂開的痕跡,身上的傷痕也絕對不是一天兩天就能打出來的,是長年累月才形成的瘢痕和結痂,女童被打了,甚至不敢在家里哭,因為哭了還要挨打,只敢到隔壁鄰居家里偷偷哭!
鄰居看了女童的傷痕都心疼不已,直接咒罵:“(這個后媽)是這個世上的人嗎?”
目前,公安機關已經接到相關報警,案件正在進一步調查當中。
1、對此,有網友評價說,有了后媽就有了后爹,這親爹比后媽更可恨,應該一起定罪!
也有網友表示,作為一個女人,你沒有做好接受別人兒童的心理時,請不要去做后媽,下手打兒童怎么忍心的,希望兒童的親媽把兒童帶走!
2、看完視頻,說實話筆者非常心疼,恨不得馬上沖到女童家里暴揍這個后媽一頓,可是我們是講法的人,那我們就按照法律來辦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規定:家庭暴力是家庭成員之間以毆打、捆綁、殘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經常性謾罵、恐嚇等方式實施的身體、精神等侵害行為,其中包括父母對兒童的暴力,而后媽已經涉嫌家暴或者虐待。
同時,根據《刑法》第260條規定:虐待家庭成員,情節惡劣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這位后媽已經涉嫌構成虐待罪!但是虐待罪屬于告訴才處理的犯罪,什么意思呢?就是必須由小女孩的家屬向法院提起自訴,才能追究后媽的刑事責任。
并且人民法院對自訴案件,可以進行調解;自訴人在宣告判決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訴。
這里面,女童的親生父母的態度就很關鍵,如果都不愿意追究,那么小女孩就白打了!
3、那女童的父親違法了嗎?
答案是肯定的,女童的親生父親作為監護人,看到女童被傷害,卻依然無動于衷,屬于不依法履行監護職責的行為,也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第六十二條規定: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不依法履行監護職責,或者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的,由其所在單位或者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予以勸誡、制止;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行政處罰,可以對小男孩的父親進行拘留或者罰款。
4、女童的親生母親,可以以女童被虐待為由,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變更撫養關系。
對此,家人們,您對本案有什么看法?歡迎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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