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能會坐牢,看案件的惡劣程度,涉案金額等,處罰力度不一樣,一般是5年以下有期徒刑,處以罰款,如果造成嚴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嚴重食源性疾患,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
在“昆侖2024”專項行動中,重慶市公安局打假總隊指導黔江區(qū)公安局,成功偵破張某等人生產銷售有毒有害減肥食品案,抓獲犯罪嫌疑人14名,查獲糖片、膠囊成品10萬余粒,各類包材1萬余套,搗毀窩點8處,查獲生產設備14臺,涉案金額5000余萬元。
今年1月,黔江區(qū)公安局食藥環(huán)支隊民警在工作中發(fā)現(xiàn),蔡某(女,23歲,重慶彭水人)在黔江通過網絡渠道銷售一種宣稱具有立竿見影減肥效果的減肥糖片。民警懷疑該產品含有國家明令禁止添加成分“西布曲明”,隨即,警方對此展開調查。
通過調查,黔江區(qū)公安局發(fā)現(xiàn)以張某(男,34歲,浙江人)、褚某(女,40歲,云南人)為首的團伙為牟取暴利,在明知該減肥產品嚴重影響人體健康的情況下,仍然通過網絡等渠道多級分銷給群眾。2023年以來,犯罪嫌疑人張某等人在廣東等地的簡易黑作坊里,將網購的食用麥芽糊精、葡萄糖和西布曲明等原料,按照自行“研制”的配方混合攪拌后,分別加入不同口味的香精,壓制成不同形狀的糖片、膠囊,以發(fā)布虛假減肥視頻、免費試吃等方式宣傳推廣,通過大量批發(fā)分銷、快遞上門等途徑,售賣到重慶、安徽、內蒙等20多個省市。
目前,張某等生產銷售有毒食品會坐牢嗎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強制措施,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重慶法律咨詢律師
那么生產銷售有毒食品會坐牢嗎?
生產銷售有毒食品案例1:
2020年被告人亞某通過微信朋友圈看到祖某在招減肥產品的代理,成為祖某的二級銷售代理,在沒有辦理食品經營許可證、且未知減肥產品來源的情況下,開始銷售各類減肥產品,并發(fā)展5名下級銷售代理,同時,通過微信向阿某等 13人銷售減肥奶片、膠囊、減肥咖啡等共計價值25339 元。經鑒定,以上產品均檢出西布曲明成分。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亞某銷售含有“西布曲明”成分的減肥產品,構成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鑒于被告人自愿認罪認罰,并對被害人進行賠償,取得了被害人的諒解,依法對其從輕處罰,判處亞某有期徒刑九個月,緩刑一年,并處罰金人民幣50,000元;禁止亞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從事食品銷售及相關活動。
生產銷售有毒食品案例2:
2021年以來,張某在綿陽城區(qū)經營美甲店并無證對外銷售減肥產品。自2022年4月1日以來多次從供貨商處購買含有西布曲明成分的裸膠囊,自行包裝成“ACME燃脂纖體丸”、“transformation”減肥產品對外銷售。2022年4月6日至2022年11月1日,張某明知其所售產品含有西布曲明,向被告人孔某、黃某、何某、熊某等下級代理商出售含有西布曲明成分的減肥產品共計42萬余元。被告人孔某、熊某、何某、黃某在明知所售減肥產品含有西布曲明成分的情況下,作為被告人張某的下級代理商從被告人張某處購買案涉減肥產品對外銷售,謀取利益。公安機關從被告人張某及其下級代理商處扣押“ACME燃脂纖體丸”、“transformation”減肥產品,經鑒定,以上產品均檢出西布曲明成分。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張某、孔某、熊某、何某、黃某銷售明知摻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其行為已構成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各被告人存在自首、坦白或立功情節(jié),并自愿認罪認罰,積極繳納賠償金,該院依法對張某等五人判處有期徒刑五年至八個月不等的刑期,并處二十萬至三千元不等罰金。
本案涉案金額特別大,后果嚴重,嫌疑人很有可能要坐牢加罰款的。
根據(jù)生產銷售有毒食品案件情況,造成的后果,處罰有所不同,參考如下。
第一百四十四條 在生產、銷售的食品中摻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銷售明知摻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造成嚴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嚴重食源性疾患,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致人死亡或者對人體健康造成特別嚴重危害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條的規(guī)定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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